房间里,邓秀珍突然起身,走到鞋柜前,换好鞋后,就又拿起挂在架子上面的风衣和拎包,冲愣怔的林爱国说道“走吧!”
“去哪里?”
林爱国下意识地问道,然而,身体却仿佛有自己意识般地跟着起身,走到鞋柜前,换好鞋袜。
“不是你说的,让我去人民医院看曾娟和林盛夏吗?”
邓秀珍一脸的淡然,然而,“盛夏”两个字,在此刻,从她嘴里说出来,却带出几分莫名的肃杀之气。
不过,心大如林爱国是没有感知到的。此刻,他正因为终于“说服”了邓秀珍而兴奋不已,三两下换好鞋袜后,就拎起一旁的外套,一边穿,一边往门外走去。
落后一步的邓秀珍,眯了眯眼,从包里拿出钥匙,锁好门后,就迈步跟了上去。
这期间,她的动作一如往常的行云流水,然而,若有那了解她性子的人在这儿,就会察觉到她脸上那抹嘲讽和讥诮也掩饰不住的愤怒和怨怼。
“汪?”
跟道闪电似的,在曾娟关上大铁门时,终于抵达的狗子,看看空荡荡的院落,再看看穿上外套,拎着包,一幅晚上都不一定会回来的“出远门”模样的曾娟,那张毛绒绒的脸上,竟破天荒地浮现一抹哀怨来。
不是说好的,狗子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人类嘛?在出门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带上狗子?没有机会,也会创造机会的那种?怎么到了邓秀珍和林初夏母女俩身上,就颠了个个儿呢?
虽然,邓秀珍并没有点亮“读心术”的技能,更听不懂狗子这番控诉又哀怨的话语,但是,养了狗子这么久,虽没达到狗子一个动作,就能知道狗子在想什么的最高境界,却也能感知到一小部分狗子的情绪。
就如此刻,邓秀珍就弯腰,拍拍狗子的脑袋“小黄,乖乖在家看家,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狗子一脸认真地确认道“汪?”
“当然,我还要回来陪你吃晚饭呢!”
邓秀珍又rua了把狗头,带着狗子体温,细长又滑软的毛发,从自己指尖溜走的美妙感觉,让她忍不住眯了眯眼,心里那些因为林爱国的愚蠢和固执而生出来的郁气,也消散了许多。
“这是爸找人买的那只狗吧?”
林爱国眼底的羡慕和嫉妒一闪而逝,显然,他和大部分男人一样,喜欢这种高大英勇的狗子。
只可惜,以前,他肩负着养家的重任,因此,即便再喜爱大狗,却也只能和大部分社畜一样,看见别人家油光水滑,养得特别好的大狗时围观一二的同时,在心里也开启唯有他们自己才知晓的“云养狗”计划。
而,现在,继林初夏靠稿费和奖金养自己,偶尔还“接济”下林浩宇,邓秀珍也由往常“只进不出”的家庭主妇,一跃而成为在市里上班的某精品店的店长,每个月赚到足有自己五倍的工资,而,他手里的工资,只需要养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想要养只这样的大狗,好像、大概、也许是可能的?
“我记得,爸将这只狗抱过来,还不到一年吧?这长势真好,看着就比猎户那家的狗还要好了!你们每天都给它吃什么?大概花多少钱?每天要带它出去运动?还是直接解开链子,让它在小区里玩耍?要给它洗澡吗?是自己在家里洗?还是送到宠物美容院去洗?……”
一串问题,兜头就冲邓秀珍砸过去。
换了以前做家庭主妇,整日里围着家里家外的琐碎事情打转,完全没什么心眼,思考问题更是直得不能再直的邓秀珍,那是绝对不可能听出林爱国的话外之意。
而,现在嘛?
“你喜欢狗?想养?”
一针见血的问题,不仅没能如邓秀珍预料中那般,令情绪处于极度激奋状态下的林爱国清醒过来,反还如同“热火浇油”般,让他越发地兴奋激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