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疯狂残害女性并非为报复!2000年洛阳市涧西区系列刺臀案(3 / 3)

抓获,后被涧西区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7年7月被假释,同年8月到一家大厂园林部门当临时工。1998年5月到涧西5号市场开米皮店,1999年9月到郊区一私有企业打工至今。张杨杰1998年与小他近十岁的李某某结婚,孩子刚满5个月。

在审讯室里,恶行累累的张杨杰。他蜷坐在墙角,面貌委琐,发如乱草,衣服肮脏,浑身散发着令人恶心的浊臭。

操着“半自动”普通话,张杨杰讲述了自己的变态历程:“那年我14岁,上初中,谈了一个女朋友,后来这个女的骗了我,我还因此被学校开除,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极度憎恨女性,想报复她们……”

张杨杰离开校园后,又结识了不少不良少年,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据张杨杰供述,最初一次捅女性臀部是在1999年10月的一天,那天,他在2号街坊附近看到一个衣着鲜艳的女青年,遏制不住捅人的欲望……此后,他在工厂用切割机先后自制了5把刀子、3把锥子,开始了疯狂摧残年轻女性的兽行。张杨杰疯狂伤害女性并非仅仅是为了报复。他说,在捅人前烦躁不安,难以平息心中的骚动。但每当他将刀子或锥子捅进年轻的臀部或其他性感部位后,都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竟全然没有恐惧感和负疚感。

张杨杰被抓住了,但心理学专家对其变态心理的分析却让人难以轻松,张杨杰的行为属“悖德型人格障碍”,在心理障碍中属于较为轻微的类型。这种人格障碍起源于青少年时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再加上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教育跟不上造成的。专家称,张杨杰介于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间,作案时应有自控能力,应负法律责任。但如果以后得不到有效的心理治疗,其重新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不久后,张杨杰被判刑入狱,狱方对其加强心理治疗,杜绝变态狂卷土重来。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