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侥幸地想:“只要悄悄把她杀了,就没人知道是我干的。”
周晓林去商场买了一把黑色塑料柄的单刃水果刀。2004年12月18日,周晓林让陈晓沁同宿舍的一个女生给她带话,要和她一起回家。下午5点,周晓林和陈晓沁一起走出学校。周晓林对陈晓沁说:“咱们找个地方好好商量一下吧。”
陈晓沁随周晓林来到顺义区某小区南侧的绿化带内,这时,周围很安静。陈晓沁刚要问周晓林有什么好办法,周晓林趁其不备,猛地掐住她的脖子,然后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猛刺她的颈部,陈晓沁当场死亡。
周晓林用陈晓沁欲带回家的一个蓝色塑料脸盆扣在她的头上,离开了现场。他幼稚地想:“陈晓沁死了,这下我解脱了。”周晓林望着手中的刀不知如何处理,就去找了要好的同学张杰,把杀死陈晓沁的事情告诉了他,让他保证不告诉别人。张杰“仗义”地说:“你放心吧。”两人一起来到西峪水库,把刀扔了进去。
第二天下午6点多,周晓林给舒洋洋打了电话,约她来家里见面。舒洋洋去后,周晓林告诉她说:“我把陈晓沁杀了,咱们俩之间以后再也没有障碍了。”周晓林似乎觉得事情已经过去了,舒洋洋也在短暂的惊恐后把一切都忘到了脑后,两人一起过了夜,舒洋洋直到19日下午3点才回家。而周晓林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第二天照样去上学。
12月20日上午,陈晓沁的尸体被发现后,警方立即展开侦破,仅用了10个小时就将目光锁定在了周晓林身上。
警察在学校将他抓获,并在西峪水库将那把刀起获。
周晓林交代了张杰,张杰也因涉嫌包庇罪而被捕。
陈晓沁的父母得到消息赶到现场后,看到女儿的惨状立即昏死过去。
法医鉴定,陈晓沁系锐器刺入颈部致急性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合并吸入性窒息死亡,而周晓林是她腹中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本案的具体情节及周晓林的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不予立即执行,故依法判处周晓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陈晓沁的父母33.1万元人民币,张杰也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这又是一个青少年早恋酿成的悲剧。爱情是每个人都向往的,是神圣的,但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心理发育并未成熟,这种爱情是青涩的。一旦发生他们无法承受的事情,他们在自认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就会走向极端,干出令其后悔一生的事情来。但愿此案能给那些正处于早恋中的少男少女们以警示,也给家长和学校敲响警钟,在重视学生生理健康和学习成绩的同时,要多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