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为首的歹徒,他们相互联络一些刑满释放人员,专门抢劫、强奸、轮奸、敲诈小姐作案。“老三”现年31岁,17岁的时候,因抢劫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这个团伙专门选择酒吧小姐、舞厅小姐为作案对象,以敲诈钱财为目的。自去年以来,他们先后在新疆的伊犁、博乐、精河、石河子、乌鲁木齐、奎屯等地作案10多起,抢劫、敲诈钱财数十万元、手机两部、传呼机多部,绑架、强奸、轮奸、抢劫小姐数十人。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之所以选择从小姐身上作案,一是他们认为,这些小姐收入高,身上有现金、存折;二是在小姐身上作了案她们不但不敢报警,有些人,还可以长期控制利用。
历时13天的“3·11”系列绑架、抢劫、强奸、轮奸敲诈妇女案终于侦破了。这个具有相当反侦查能力的刑满释放再度作案的团伙,随着主要犯罪嫌疑人“老三”的落网,一副副亮锃锃的手铐终于将他们铐在了一起……
中国近代轰动案件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