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那些被他们迫害过的百姓口供即可
重点是党仁弘,我们必须要有实质性的罪证,不然就算我拿下他,长安那边也不会服气,
还有可能会引起老臣子的不满,也可能引起朝堂上的动荡不安。
我可不想因为这件事惹得一身骚。
玄策你可有什么好主意没有?”
李慎对李佑举报党仁弘贪赃枉法一事并没有怀疑。
既然李佑敢,那这件事李佑肯定是了解过具体情况的,才会写信给他。
而且李慎也相信,这些当地的刺史都督没有一个屁股是干净的,
现在的重点就是找到党仁弘的罪证,他想听听王玄策的意见。
“王爷,党仁弘是一个国公,家里的产业一定不少,再加上陛下的赏赐,
像沧州刺史那样以钱财定罪肯定是不行,而且钱财都被王爷骗走了。党仁弘到时候一口否认我们也没有办法,
毕竟王爷是想要那一百万贯钱财,那就不能拿出来做物证了。
既然没有了物证,那我们就想办法找人证,找党仁弘狡辩不了的人证。”
王玄策建议道。
“狡辩不了的人证?你是他身边的人?”李慎问道。
“对,只要我们能够让他身边的亲信,都写一份供词,能够证明党仁弘贪赃枉法,
那就算他再怎么抵赖也无用,几份证词也能定他的罪,
到时候就算是闹到长安,有这几份证词在,王爷也不会被动。”
王玄策解释道。
李慎想了想点点头。
“嗯,玄策的确实有道理,不过既然是亲信,想要他们出来指证党仁弘恐怕并不容易。
只能等我们找到这些人的罪证后,抓起来在审问。
到时候实在不行那就严刑拷打。
本王就不相信还撬不开他们的嘴?”
李慎现在觉得有时候真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
明知道党仁弘有罪,但是还得想办法找证据,而沧州席辩,就是先定罪,后查证。
这就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即便自己是一个王爷,地位比党仁弘高也没有办法,
因为党仁弘是一个国公,贵族也是一个利益团体,牵一发而动全身。
这让李慎不禁感叹,
这封建社会哪有什么公平对错,都是利益驱使,输的一方高喊不公,赢得一方觉得本该如此。
待二者身份对调,那情形依旧如此。
(本章因为被人举报内容低俗,所以章节内容重新修改,
对于违反平台规定,作者做出深刻的检讨,并表达诚挚歉意。
保证以后不再犯此类的错误。
随便加了一些水文进去,
所以对不住后来的友们了。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