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天一楼,金蝉石(1 / 4)

安排了张平,香兰兄妹五人自去收拾行囊后,但觉叶昶叶凡二人全然没有在这地一楼继续杂耍的兴致,裘万斤便是直接引着二人上了天一楼。

金币已然赚足,更是不日便要打道回泊来郡城,自是另一番别开生面,裘万斤心里畅快,自然不在乎这地一楼,是否还能给自己带来啥意外的收获。

这收获,自然指的是金币了。

作为一名商人,追逐金币,是他的立根之本。

而对于叶昶叶凡来讲,但凡与修炼无关,本就也没了兴趣,就是那肉搏的擂台,叶凡也没有一丝兴趣。

因为有心瞅了几眼之下,便是发现,唯有那下三境的丹魂境之人在对垒,尽管拳拳到肉,很有劲道,可为的,却只是博个彩头。

这对叶凡来讲,料来想去,都只是一拳就能解决的货,完全没有挑战性,二来,凡爷也并不缺钱。

金币不剩几个了,却也有着二十万之巨,在这一带,已然不俗了。

更何况,灵器还有一堆呀,灵器没了,还有灵诀战技,也能卖上好价钱,再则,魂木魁狼魂核以及那皮毛,獠牙等,都也不次。

所以,又何故去出那个风头。

犯不着。

完全犯不着。

说话间,迈步走过通往天一楼的三十六阶升龙梯,裘万斤头前领着叶昶和叶凡,已是登上了玉龙阁的顶楼,也就是,天一楼。

天一楼

玉龙阁三层,顶楼,取之天时地利人和中的天时之意。

裘万斤却并未就此停步,在这一层逗留,而是领着叶凡叶昶二人又再度攀爬了三十六阶的玉石阶梯之后,直接登临了玉龙阁之巅。

“这里是天一楼之巅了,脚下便是天一楼。”裘万斤说道。

放眼望去,视野一瞬间打开,这里真可谓是巍巍乎高楼之巅,可俯瞰整个玉龙镇,将之一览无余,亦可一览玉龙山脉这一角的壮丽,开阔和雄伟,让人不禁生出登临绝顶,欲伸手摘星晨的庞大气魄。

倒不是说,这玉龙阁是怎样的高绝,对于丹魂境之人来讲,这十丈的距离,也就是一两个纵身便可到达。

实在是环抱玉龙阁四下的铺坊建筑太低了,玉龙阁在此,犹如鹤立鸡群,杂草丛中一株劲松,两厢对比之下,这落差却是生生拉高了人的心境。

“脚踏天一楼,这是要把天踩在脚下的意思呀。”叶凡道。

“呵呵,不凡兄弟,高见。”裘万斤笑道。

“这玉龙阁本就是取意欲要升龙在天,欲与天公比高的意思,这便也是建造玉龙阁的立意所在。”

听得此言,叶凡却是不能苟同,又似有所感,说道,“多少人天不怕,地不怕,心比天高,心比天大,总欲和这天争个高下,可沧海桑田,人已逝,物却如故,天还是这天,地还是这地,你说,有多少人真能将这天踩在脚下,到头来,这都不过是个笑话。”

“就似那古楚霸王,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终有不世奇才,盖世大气魄,终不过一抔尘土。”

“嗯,此话在理。”裘万斤没想到叶凡竟能这般联想,却也没有反驳的意思。

天高不高,都在人心,争论斗嘴,终究是无法解答的。

各人心有所想,自不是旁人可知,但那背在叶凡身后的鎏金枪,在叶凡话落之时,叶昶知道,那光泽分明有着一丝不一样,好似虚晃了一下,但听他在心中嘀咕道,“有意思,或许,我可以提前放手,去做那事了。”

却听裘万斤点了点头,转而继续道,“这天一楼,和地一楼和凡一楼不一样,这里只设有一处交易所,专司竞拍。”

竞拍,也称拍卖,价高者得,世人皆知,世人皆懂。

但凡珍稀之物,首选的便是通过竞拍拍卖的方式出手,往往能够收获远超实际价值飞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