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富家案开庭(2 / 2)

“这是富新翰的一只珍贵的鼻烟壶,如果没有特殊的关系,富新翰会送给她这么珍贵的礼物吗?”朱棣反驳道。

富强律师道“第一,这只鼻烟壶不能证明是富老先生的物品,第二,即使是,焉知不是原告法定代理人私下拿了,没有告知富老先生?现在被告申请法庭扣留此只鼻烟壶,如果认定是富老先生遗物,请法庭归还给被告。”

见富强律师这般论理,把钱正源给气坏了,富家子女简直是耍无赖了,今天的庭审是想一点帐也不认,根本不给成晓珊任何赢的机会。

这下压力大了,如果从富家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个案子将是白费力气了。

接着又提交几份证言,想证明富新翰与成晓珊曾经同居过,但是富强律师也是马上驳斥道“第一,这些证人没有到庭作证,被告不予以认可,第二,证人也只是听说,或者看到富老先生与原告法定代理人曾经呆在一起过,这根本不能证明什么,原告法定代理人曾作为富老先生的保姆,两人同处一室,照顾富老先生,有什么不可?富老先生与原告法定代理人相差五十多岁,如何会发生看中原告法定代理人,并且与原告法定代理人同居的情况?这分明是在诬蔑富老先生的清誉!”

证人证言的确很难完全证明这种亲子关系的存在,只能作为一种旁证,促使法庭相信这里面有着富新翰与成晓珊作为情人关系的可能性。

钱正源没太驳斥富强律师的话,又提交了富新翰的病历情况,证明成晓珊子女与富新翰血型比对的情况。

富强律师一看,马上得意地说道“原告所提交的证据恰恰证明富老先生与她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富老先生的病历上显示着他有着肾亏的毛病,怎么可能存在那种情况?而且血型比对能证明什么呢?我的血型也可能与原告的子女血型相同,难道这就能证明我们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了?太荒谬了嘛,原告律师连常识都没有了,完全是无理取闹,请法庭立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富老先生的名誉,同时被告也保留追究原告诽谤被告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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