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少轩摇摇头“我并非想家,而是需要尽快离开前锋营去办一件事。”
雷少轩道“北魏连年征战,男丁锐减,服兵役者,无大功,非十年以上根本无法离开。我不能等十年,那件事比我性命重要,我无法放弃此次机会。”
“我会小心!”雷少轩认真说道,心里还是怀着些侥幸。
梅香脸上满是很失望的表情,雷少轩说出这些话,就表示雷少轩的决定无法更改。
“只靠猜测,我们无法详细地推定任务的详细内容,”梅香叹了口气,“既然你必须进入胡地行事,首要的便是考虑如何脱身。要想脱身无非两个方法,一条办法是直接逃跑,此法九死一声,甚至十死无生,乃下下策;另外一条也能猜得到,刺杀后继续假扮行商,隐藏在胡人内,兴许你们在胡地内已经找好了藏身之地。”
梅香忽然摇了摇头,道“肤色、言语、行为、饮食习惯处处不同,如何能隐藏?往日胡人需要外来商品,对北魏商人居住胡人之地也算欢迎。然而一旦发生刺杀事件,胡居的北魏商人必被牵连,也不知道要死多少人。胡人本性残忍粗暴,宁杀错无放过。只要不是胡人,总能被找出来。隐藏之策,其实与送死也无区别。”
梅香边说着,边看雷少轩的脸色。
雷少轩脸上表情毫无变化,知道他不放在心上,不由心里叹了口气。雷少轩既然说那件事比性命重要,性命之忧自然不放在心上。
“梅香姐,你曾在胡地行商,真的就一点办法没有了么?”雷少轩不甘心地问。
梅香想了想,问道“如何能让一只狼偷吃羊,而不被牧羊人发现?”
“当然是趁牧羊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羊圈。”雷少轩随口道。
“笨!”梅香指着雷少轩的鼻子,道“一般的狼都会这样做,但是牧羊人都有猎狗,狼总会被发现。”
“每天不偷羊,只接近狗,跟狗谈情说爱,和狗一起偷吃羊!”雷少轩调皮地补充,“就像偷吃梅香姐。”
“果然是狗嘴!”梅香轻声道,“其实要想吃羊,最好的办法是披着一张羊皮,混进羊群变成羊。吃完清理干净,这样牧羊人丢了羊都不会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