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种子(本章多为介绍性内容!不喜勿订)(3 / 4)

格里菲斯为了提高自己在联艺的原始股份,1919年一口气与第一国家签下三部影片合同,他为此殚精竭虑,第二年才得以解脱。

四人中只有范朋克唯一立刻获得自由的,他的《美国人陛下》自然成为联艺发行的首部电影。

联艺创立之初的条款也显得这四位创始人十分的业余,他们竟然要求每人每年独立制作五部电影,每年至少发行十二部影片。

要知道当时无声电影语言已经发展成熟,影片长度固定为九十分钟左右(约八本胶片),鸿篇巨制之风抬高了制片成本,也拉长了制作周期,这就决定了即使是最受欢迎的明星,也无法在一年之内完成五部高质量作品。

1920年,也就是联艺第一个正式的营业年,它只发行了七部影片,刚刚完成任务的一半。为了促进业务,联艺创建了一个名为“联合制片人(alliednducers)”的子公司,主要经营那些相对次要导演和演员的作品,如查尔斯·雷(charles ray)和马克斯·林代的作品,不过后来它被证实并不具有什么吸引力。

同时当时卓别林等人处于被收购的恐惧,所以旗帜鲜明的拒绝了上市,这令他们在华尔街的融资也遇到了困难。

联艺初期也有几部票房成功之作,如《赖婚》、《罗宾汉》和《淘金记》,但它们创造的价值无法与那些赔钱货相抵,无法逆转入不敷出的趋势。19191927年之间,联艺仅有两年是盈利的,总体处于亏损状态——所谓“利润”,事实上也抵不上阿道夫·朱克一个月支付给碧克馥的薪水。

最终道格拉斯率先退出了联艺,与1924年卖掉了自己手中联艺的股份。

后来卓别林等人也意识到了自己在管理上的不足,聘请了约瑟夫·申克为新任董事长,他的优势不仅在于十年制片人生涯累积下的丰富经验,还有他带来的“申克电影家族”当时身价高于碧克馥的明星妻子诺尔玛·塔拉马奇,诺尔玛的妹妹演员康斯坦丝·塔拉马奇和她的导演、明星丈夫巴斯特·基顿。

在此期间卓别林还反对了联艺与米高梅合并的要求。

期间,联艺曾有一段时期,已经濒临破产,不过后来两个律师出身的制片人亚瑟·科尔姆和罗伯特·本杰明挽救了联艺的命运,创造了它在五、六十年代的奇迹与辉煌。

1951年,科尔姆和本杰明找到碧克馥和卓别林,向他们提出一个有些疯狂的请求他们希望托管碧克馥和卓别林的股份,期限为十年,如果在他们经营的前三年中,联艺有任何一年是获利的,科尔姆本杰明团队将被允许以象征性的每股一美元价格(约八千美元),购买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

碧克馥认为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不如放手一搏,欣然同意。卓别林最初持反对意见,但他当时私人官司缠身,又受到非美活动委员会调查,尚且无暇自保。最终,次年卓别林在欧洲首映《舞台生涯》时被美国政府取消返美资格,他才被迫彻底放手。

截至1951年底,短短几个月内,联艺共发行电影四十五部,不可思议地纯盈利313000美元。

科尔姆本杰明团队与碧克馥、卓别林的协议相当于即时生效,他们顺利地成为了联艺的合伙人。

至此联艺迎来的迎来了属于自己的辉煌,到了五十年代的时候才在各大金融机构的心目中,联艺的形象发生了转变,逐渐被塑造为一家理性经营的发行公司——它历史上的混乱一页已经翻过去了。

到了1955年2月,卓别林将他总值110万美元的股份全部转卖给科尔姆和本杰明。次年,也就是1956年,伴随联艺的成功,碧克馥认为自己也可以优雅地全身而退了,她卖掉属于自己的25股份,带走了300万美元。科尔姆和本杰明成为联艺唯一的